•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 寄宿生补助摸底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6-09-17

各初中学校:

  为做好2016-201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申请、评定工作,进行评审之前的摸底工作:

  一、摸底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的资助对象为在我区初中就读、具有初中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定要有学籍的学生,否则全国系统录入不上,视为放弃)。

  二、资助标准

  初中1250元/人.年;小学1000元/人.年。

  三、宣传及报名

  1.宣传发动。各校通过家长会、班会、发放通知单等形式,让教师、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寄宿生补助政策。

  为确保补助金摸底的准确性,汇总表中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各校在上报摸底汇总表时,情况说明要详细(潍坊实验中学高收费20000以上的,不准纳入助学金行列),汇总表需盖学校公章和校长亲笔签名。

  四、工作要求

  各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寄宿生补助的摸底工作,确保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在学校上报后对摸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抽查、走访、核实,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将依法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上报时间:9月22日前。电子版发送至dingnana7756779@163.com

  附件:**至**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受助学生摸底汇总表

  监督电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086936   

 

                        峡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4日